2005年4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二版:房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倒房本想赚大钱 入套哪知赔老本
——一个售楼人员的自白
詹丽华

  口述人:贺先生,原杭州某房产公司销售员,5年售楼经验。
    1999年我到房地产公司工作,当时我和我的同事们还没有意识到售楼员会成为一个如此吃香的职业。坦白说,一开始我月收入并不高,只有1500元左右。后来楼盘开始预售,就有了提成收入,卖一套房子差不多有4000~7000元可以提成,我最多一个月拿了2万多元。
  这样的收入在我的朋友圈里算是很不错了,可是跟我的同事们一比就差远了。如果你到我们公司的停车库看看,一定会吃一惊,几乎都是二三十万元甚至更高档的私家车。同样一家公司,卖同样一个楼盘,收入怎么会相差这么多?后来我才知道,秘密就是——“倒房”。我们钻的其实也就是期房的空子,直接将上家的名字更名成下家。虽说杭州现在不允许期房转让,但想更名总有办法做的,而以前,管得更是松了。
  杭州的楼市越来越火,买房子托关系是很司空见惯的事情,买家还要给我送礼、请吃饭。我倒房的胆子也越来越大,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赚十几万元也是很平常的事。
  我的一些朋友很奇怪,说,这么明显地赚差价,上下家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其实,这是因为我们有很多“行规”。比如,上下家不能见面,定金打入中间人账户等。退一步说,上家也并不是真的不知道你在中间赚了差价,只是不知道你居然赚这么多。对下家来说,能买到房子已经很不错,他只认为上家“黑心”,但对你他们还是很客气的。
  另一方面,对公司来说,虽然有明文规定禁止销售人员炒楼,但事实上,正是因为我们“倒房”,楼盘的价格才会被炒高,甚至三四天时间楼盘单价就能涨近千元。所以,公司对这样的事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我的公司,上到销售经理,下到我们这样的销售员,几乎没有不倒房的。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在给别人下套时,“有心人”也盯上了我。去年初,公司一个新楼盘开盘,记得当时的开盘价是每平方米8000多元,很快,有生意上门了。我帮一个买主找了个下家,卖主开价是每平方米9000元不到一点,我放出去的价格是1.2万元/平方米。谈妥了价格,定金、首期房款也都进了我的账户。
  这时候上家突然说不卖了。因为当时市面上的价格已经超过12000元/平方米,上家觉得他9000元不到的单价卖亏了。而下家也不肯,钱都付了,不给房子怎么行!
  我以为最多不赚这笔钱就算了,谁知下家威胁我说,如果我拿不出房子,他就告我诈骗,而此时上家又矢口否认曾有卖房意图。这时我才知道,我掉进了行内所说的“陷阱”里。因为当时谈的时候并没有签任何有效证明,全靠口头约定,如果下家真要告我,我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诈骗。反倒是他们有银行票据可以证明确实有资金汇到我的账户。
  最终我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赔出去,才了结了这件事,我也转了行。原本以为,以销售员的身份做中间人是无本生意,一本万利,没想到却栽了我这么多年来最大的一个跟头,后悔都已经来不及了。我知道现在还有一些售楼员在做着我以前在做的事,真希望他们知道我的经历,不要像我这样后悔莫及。